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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教育厅:普通高中不得违规办复读班
发布人:guanli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0-07-30      来源:中安在线-安徽日报     浏览数量:89    

针对目前高招录取结果逐渐揭晓,各地高考复读班开始招生现象,省教育厅在7月27日下发的《关于坚决制止暑期违规补课等不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》中,特别要求普通高中复读班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,不得违规办学。

  通知要求,非省示范高中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,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,可以适当招收复读生,按照规定控制办班规模、规范招生行为。而省示范高中严禁在校内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插班生,如确需举办高考复读班,必须报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,做到“四个不得”,即:不得在本校校园内利用校舍、图书仪器设备等资源举办;不得超大规模,班额要适度控制;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所需的师资配备;不得超过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。

  对于利用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等资源举办的高考复读班(校),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,以满足社会对高考复读的需求。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本地高考复读班(校)的监督检查,协调好公办普通高中与民办教育机构、省级示范高中与其他普通高中的关系;对民办教育机构、其他普通高中所办复读班统一管理,在招生方面予以支持、在收费等方面予以规范。(记者 陈婉婉)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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